根据《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〉、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和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3〕40号)文件精神,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
一、实施部门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
二、科目介绍

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“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”“设备监理合同管理”“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”“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”4个科目。其中,“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”为主观科目;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(一)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按照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:

1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。

2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学历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。

3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本学历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。

4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。

(二)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,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“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”和“设备监理合同管理”2个科目,只参加“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”和“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”2个科目的考试。

四、报名办法

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,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,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》,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,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,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((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《办事指南》

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、网上交费。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。报名前,须完成注册、上传照片等操作。报名时,须认真阅读并知晓《报考须知》等有关内容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。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(区、市)有关通知。

五、成绩和证书管理

参加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,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二科)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(www.cpta.com.cn)发布。

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用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居民,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
 

(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)